商业发票 (commercial invoice)
原产地证明 (certificate of origin)
提货单(或航运收据)(a bill of lading (or airway bill))
船(空)运单 (a steamship (or airline) company certificate)
保险单(如果出口商已经投保)(an insurance certificate (if goods are insured by the exporter) )
装箱单 (packing list)
特殊货物,或者信用证有规定,可能还需要另外的单据。
出口商负责对原产地证明、商业发票及其它特殊单证进行认证,认证程序如下:
(1)由公证处公证,并经出口国当地商会认证;
(2)由出口国-沙特贸易委员会认证;
(3)沙特使领馆认证。
启运的货物必需的两种单证是原产地证明和商业发票,及其他由信用证规定的经认证的单证。每份单证应至少有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正本和副本都需要发证人的亲笔签字,传真签字无效。
另外,还必须由出口商或者船运公司填写两份出口信息表(Export Information Sheet , EIS),由出口商或者船运公司官员签字,随其它单证一起提交。
(1)商业发票
用出口公司的文头纸制作;
包含发货任何收货人的名称和地址;
准确的货物描述及货物构成,还包括6位HS编码、商标、船名、启运日期、装船港、卸货港、毛重、净重、数量、单价、每种商品总价、货物总价、每个包装货集装箱里面的内容、币别、信用证号、运费和保险等。
沙特海关要求对货物的描述必须十分详细。
对于仪器设备要包括如下信息:
数量、尺寸;
型号;
商标;
制造商全名;
任何其他有助于理解出口商品的信息。
对于其他货物:
全面的原材料描述,包括种类、尺寸、重量、各成分所占百分比等;
制造商全名;
商标; trademarks
任何其他有助于理解出口商品的信息。
商业发票上应带有认证声明,并由出口商主管官员签字,声明内容为:“I certify this invoice to be true and correct and in accordance with our books, also that the goods referred to are of ****** origin” 。
(2)原产地证明
须由制造商或出口商出具原产地证明,其中要包括船(航班)名、启运日期、所有商品的制造商的名字、国籍、带有街道名称的地址。另外,所有商品或部件都必须详加说明。要有一段文字声明该文件真实准确,并经签字生效。如果货物不是出口国特有的产品,需要另外附上一份经公证的附加声明。
原产地证明中还要包括沙特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货物描述及船运公司的地址。
相关的原产地规则详见本专题的“沙特的原产地规则”栏目。
(3)提货单(或航运收据)
一份不可议付提货单需要递交到沙特使(领)馆,内容要与商业发票相符。内容包括所发运货物的描述、价值、净重、毛重、体积、尺寸、唛头、包装数量、收货人(沙特进口商)名称及地址、运输公司及(或者)运输代理的名称地址、船名、启运日期、装船港、卸货港。唛头及数量需与发票一致。
(4)轮船证书
由船运公司(或航空公司)出具的,作为提单附件使用,至少要有一份正本,而且是经认证的证书。包括如下信息:
货船(飞机)名,及原名(如果有的话);
货船(飞机)国籍;
货船(飞机)主;
停靠港(机场)名,包括装、卸或港口(机场)。
轮船证书中还要声明,除了已经提到的港口(机场)外,不停靠任何其他港口(机场),证书中的所有信心均真实、准确。标准证书格式可在沙特使领馆网站上下载。
(5)保险单
由保险公司出具,至少有一份正本,内容包括保险金额、船名、装船港、沙特的卸货港、受益人的名称和地址。另外,保险单附加说明(Appended Declaration to Insurance Policy可在沙特使领馆网站下载)需声明该保险公司是具备资质的、制定的保险代理公司,或者是在沙特的代表,需提供名称及地址。
如果在沙特的保险公司投保,出口商需用其公司文头纸说明保险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6)装箱单
包括发货任何收货人的名称及地址,货物描述,价值、净重和总重量、包装数量及内容、集装箱数及内容、铅封数目、信用证号码(如果有)等。
根据出口货物种类或者沙特进口商的特殊要求,需提供特殊单证。特殊单证与其他单证一样需要经过认证。
(1)食品
对食品进行标识的要求,是由沙特标准局(SASO)决定的。出口商在提供样品或者实际供货时,必须按照SASO的标准进行。如下单证时必须提供的:
成份证书
出口商品说明(包括成份及各成份所占百分比)、化学成分、微生物标准、存储方式、有效期(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如果食品中含有动物脂肪,证书中需说明此脂肪取自何种动物,或者说明不含猪肉、猪脂肪。此证书须有当地卫生部门签署并出具。
消费者保护证书
需确认销往沙特的食品所含成分是卫生的、适合人类食用。此证书由出口国农业部门签署并出具。
价格清单
出口商在其文头纸上说明出口到沙特的食品价格是当地标准价格。
(2)肉类
肉类商品出口到沙特,除了普通商品所要求的单证外,还要有如下单证:
清真肉制品证书(A certificate of “Halal”meat)
证明屠宰过程是在已获许可的屠宰厂按照伊斯兰认可的方式进行的。此证书须经沙特驻外机构认证。 (详见本专题的伊斯兰认证栏目)
健康证书
说明屠宰日期、动物种类、平均年龄,已在屠宰前12小时内,由合格的兽医,对动物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任何疾病,适合人类食用等信息。
健康证书适用于出口到沙特的肉类(家禽和海鲜)、肉制品、活畜、蔬菜、水果、人血等,以证明其无病害。
(3)种子及谷物
除了普通商品所要求的单证外,还要有如下单证:
检验证明
由专门从事检疫的公司出具,包括如下内容:
买方名称和地址;
卖方名称和地址;
种类和数量;
种子等级;
船名;
包装种类;
包装上印制的信息;
检验结果,包括出芽率、纯度、杂质、湿度;
化学处理方式;
确认种子无病虫害,及杂草种子含量(每两公斤所含杂草数量及种类)。
检疫证明
检疫证明要证明的是,销往沙特的种子或谷物没有农业病害。检疫证明由出口国农业部门出具,随附于面粉、大米、谷物、种子、木材、植物等出口所需的单证。
种子分析报告
说明销往沙特的种子的纯度,由出口国农业部门出具。
重量证明
有出口公司出具,说明沙特进口商名称和地址、船名、提货单号、关封和集装箱号、净重和总重量。
(4)动物饲料添加剂
除了普通商品所要求的单证外,还要有如下单证:
自由买卖证书
产品登记证书
分析报告
产品安全数据一览表
(5)活畜
除了普通商品所要求的单证外,还要有如下单证:
重量证明,说明出口活畜的平均体重;
健康证明,出口国农业部门出具,表明出口的活畜无任何疾病;
兽医证明;
血统证书,出口部门的农业部门出具;
生产记录;
检验和承诺声明
注:目前沙特只允许中国内蒙的活牛、活羊对沙出口。
(6)宠物
出口国兽医出具的,经出口国农业部门批准的健康证明,确认宠物无疫病;
动物接种证书。
注:只有警卫犬、猎犬、导盲犬可对沙特出口。
(7)马匹
只有沙特人才允许进口马匹;
进口者须向沙特马术俱乐部主席提出申请,说明进口马匹数量、出口国、进口港,同时提供如下文件:
原产地证明
养马的企业出具,并提供每匹马的彩色照片。原产地证明须经出口国农业部门、沙特使领馆审批。
健康证明
兽医出具的健康证明,证明马匹无疫病。健康证明须经出口国农业部门、沙特使领馆审批;
(8)蔬菜水果
卫生证明
有出口国农业部门出具卫生证明,证明出口的蔬菜和水果不含有害物质、虫害及其它农业疫病,并且货物已经过电离辐射(或磷酸铝)处理。
(9)家电、设备及附属设备
符合性证书CoC(Certificates of Conformity)
符合性证书通常也成为“SASO认证”,是沙特标准局出具的,专门为家电、设备及附属设备设置的证书。只有获得此证书,才能对沙特出口。所谓“符合性”,就是指产品品质或性能与沙特标准局制定的标准相一致。详细情况请见本专题“符合性认证计划”栏目。
发运货物时,每批货物都必须附上加盖公章的符合性证书复印件。
(10)医药品
除了普通商品所要求的单证外,还要有如下单证:
自由买卖证书,该证书由出口国卫生部门出具,也要递交到沙特使(领)馆。
还要由出口国卫生部门出具一份证书,证明销往沙特的医药品,在出口国当地已用于大众使用,并使用相同的名称和配方。还要提供生产许可证的日期及号码。此证书也需要沙特使(领)馆认证。
另外,医药品要对沙特出口,事先要在沙特卫生部进行注册和递交经沙特使(领)馆认证的申请。沙特卫生部将审核申请,并对样品进行检验,如与沙特要求的标准相符,才可授予进口许可。
货运单据须按如下次序提交到沙特使(领)馆进行认证:
(1) 商业发票;
(2) 原产地证明;
(3) 保险凭证;
(4) 提单(或空运收据) ;
(5) 轮船证书;
(6) 装箱单;
(7) 特殊单据;
(8) 出口信息表(EIS),但不要与以上资料装订在一起。